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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中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哪些
释义
    劳动争议案件中需要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上岗证等。
    (四)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计算劳动报酬和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具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包括哪些范围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案件包括什么类型?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包括什么类型?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争议案件包括什么类型?
    这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三、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日常的工作中员工经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一定的劳动争议,也就是所谓的劳动纠纷。双方应当就产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充分的协商,争取能够通过和平的方式协商去解决,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举报或者是提起诉讼的方式去解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劳动争议案件包括什么类型?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相关内容:公司保密协议员工是否无偿,保密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一、公司保密协议员工是否无偿
    公司和负有保密义务的签订保密协议时,是有偿签订的,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的,按工资的30%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保密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
    2、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
    3、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保密协议不是无偿的,所以签订保密协议时要约定经济补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月工资的30%支付。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公司保密协议员工是否无偿,保密协议包括什么内容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哪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有: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案件中,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可以通过下列证明确认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误工费主张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误工费主张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如下: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病历、出院小结;误工证明;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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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