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及合伙人承担方式 |
释义 |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超额清偿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况包括期限届满、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决定、法定人数不足等。清算期间清理财产、处理未了结事务、清缴税款、清理债务、处理剩余财产以及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仲裁。 法律分析 一、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如何承担 1、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清偿;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就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企业有哪些行为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三、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哪些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先以企业财产清偿,不足时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解散合伙企业的条件包括期限届满、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决定等。清算人在清算期间负责清理财产、处理未了结事务、清缴税款、处理债权债务等。合伙企业的运作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公正的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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