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如何异地就医 -医疗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先备案。 参保人员要想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要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照参保地要求,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相关材料。 为方便参保人员备案,目前临沂市直和部分区县已经开通经办窗口备案、电话备案、传真备案和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等备案方式,参保人可具体咨询所在区县的医保经办机构,选择最便捷有效的备案方式。 2、选定点 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超过1.6万家,基本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拨打参保地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和国家新农合APP实时查询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根据病情选择备案地市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温馨提示一下: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不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是不能实现直接结算的,还需要参保人按照要求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3、持卡就医。 目前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是社会保障卡。有两点需要参保人员注意,一是参保人在外出就医前可到参保地医保部门或社保卡管理部门确认社保卡正常可用。 二是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时,需主动出示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识别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身份,出院时才能实现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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