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购买的打折机票到底能不能退 |
释义 | 1、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49号《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二条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二)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三)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五)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六)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2、第二十九条团体旅客购票后自愿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一)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二)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内至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 (三)团体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以后至航班离站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四)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 (一)、 (二)、 (三)项的规定办理。 (五)团体旅客误机,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3、同时,针对统一组织的人数在10人以上,航程、乘机日期和航班相同的旅客,最高则可以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不过无论哪一条都没有明确要求起飞前旅客不得退改签的情形。 4、打折机票不得退换和改签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买了机票以后,等于和航空公司签订了一个航空运输合同,即使享受了打折,不影响这种合同的关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根据民法典规定,消费者有权提出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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