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的人员一般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但是,如果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人员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那么他们可以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如果这些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因疾病或意外受伤需要医疗救助,那么可以申请使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拘留、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被暂时羁押的人员不参加社会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被拘留、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被暂时羁押的人员不参加社会保险,但是,他们已经缴纳的保险费用不退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社会保险期间,发生疾病、生育、工伤、失业、养老等需要医疗救助的,可以申请使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综上,取保候审期间的人员一般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但是如果这些人员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或者因疾病或意外受伤需要医疗救助,可以申请使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