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逮捕通知书后一定会判刑吗 |
释义 | 逮捕通知书并非一定导致判刑。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的判刑条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可根据案情复杂性延长。逮捕到起诉一般为2-3个月。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1个半月宣判。对于特殊情况或重大复杂案件,延长期限需经批准。延长期限的条件包括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案件以及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法律分析 一、收到逮捕通知书后一定会判刑吗 下逮捕通知书后并不是一定会判刑。只要符合法定的判刑的条件才会判处刑罚。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二、逮捕的期限是多少天 逮捕的期限: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次延长二个月。 三、逮捕到起诉时间要多长 逮捕到起诉一般是2个月--3个月。 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下列案件在本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结语 逮捕通知书不一定意味着一定会判刑。判刑需符合法定条件。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剥夺其人身自由。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不超过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逮捕到起诉一般为2-3个月。法院应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依法规定,逮捕通知书并非判刑的决定,而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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