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原则,年满60周岁,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缴纳保险费;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纳,也允许缴纳。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纳,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