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股权回购的相关规定与实践 |
释义 | 《公司法》第74条规定了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具体情形包括: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并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以继续存在。如果股东与公司在60天内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有权在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公司法》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企业股权回购的法律框架与实务探析 企业股权回购是指企业自身或其股东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回购已发行的股权的行为。在中国,企业股权回购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股权回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审议等。此外,监管机构也对企业股权回购进行监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稳定。在实务中,企业股权回购通常具有多重目的,如调整股权结构、提升股价等。企业在进行股权回购时需要考虑市场状况、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等因素,并制定合理的回购计划和策略。综上所述,企业股权回购的法律框架与实务密切相关,需要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操作。 结语 根据《公司法》七十四条规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企业股权回购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在实践中,企业进行股权回购通常有多种目的,并需要综合考虑市场、财务和法律等因素。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回购时应制定合理的计划和策略,并确保合规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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