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员工安置方案的法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解散员工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协商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解散员工分流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破产企业员工的法律保障措施有哪些? 破产企业员工的法律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合同解除与赔偿、工资及福利支付、职业培训与再就业援助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规,破产企业应及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未支付的工资、年假、加班费等。同时,破产企业还应提供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援助,帮助员工尽快重新就业。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法律保障措施旨在保护破产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破产过程中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支持,实现平稳过渡。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解散员工分流补偿和破产企业员工的法律保障措施,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变故中得到应有的补偿和支持,实现平稳过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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