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泊东区地铁规划进展情况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市政府2013年批复的《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静海区与中心城区之间规划有市域轨道Z1线。该线在静海区范围内经过子牙产业园、静海新城和团泊西区等地区,向北经天津南站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该线需纳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才能实施。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实施阶段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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