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所以羁押期限可以算进减刑的期限。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管制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