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符合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和精神病离婚对方要钱怎么办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精神病而离婚的,那么申请离婚的一方是要适当给予补偿的,补偿一般是可以分为一次性补偿还有定期赔偿的。具体的赔偿金额是需要看当地的物价等水平的,而且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和精神病人离婚怎么赔偿 视情况而定,没有确切的标准。一方给付经济帮助款项或财产,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准,如给付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可对一次性给付款项采取分期偿付的方式;给付一定的财产可以是财产的使用权或者是财产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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