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新添的典型合同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新增典型合同和准合同的规定。新增典型合同包括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保理合同是指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和管理服务。准合同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新增的典型合同有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其中,保理合同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此外,《民法典》还规范了准合同的定义,即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拓展延伸 民法典典型合同:探索新增条款及适用范围 民法典典型合同是指在最新修订的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具有典型性质的合同类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新增条款主要包括网络购物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这些新增条款的出现,旨在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律需求的变化,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对于这些新增条款的适用范围也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具体而言,需要考虑合同成立要件、履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还需要关注合同解释、争议解决等问题,以确保典型合同的有效实施和合理运用。通过对新增条款及其适用范围的深入研究,可以为法律实践提供更加明确和有效的指导。 结语 《民法典》的生效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新增的典型合同,如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介合同和合伙合同。其中,保理合同是指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后者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等服务。此外,《民法典》还规范了准合同的定义,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对于这些新增合同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确保其有效实施和合理运用。通过深入研究,我们可以为法律实践提供更明确和有效的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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