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有重庆户籍; 2、有工作(缴纳半年以上的重庆社保或者重庆公积金); 3、有企业(自己创办或者投资公司)。 法律依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第三条 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