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人无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3、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卡、夫妻关系张某(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但以夫妻关系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其他提取业务的则无需提供); 4、《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购买商品住房); 5、《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购买限价商品房); 6、《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