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8年物业新规定?没有物业法,物业成不了法,最对的管理条例,针对问题提出问题即可。2018《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在以下条件下业主是可以拒缴物业费的!1、业主可以拒缴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的物业费;2、因房屋质量而未验收的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3、还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可拒交。4、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5、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物业费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6、物业未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可拒交,但要提供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8、要求先交物业费在收房的情况,业主可坚定拒接。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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