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赠与房产的税务问题 |
释义 | 房屋过户需缴纳契税,赠与房产需全额缴纳契税,但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免征。离婚涉及房屋转移,需办理房产过户和析产登记。离婚房产过户需准备离婚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赠与房产离婚分配需确定归属,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或法院判决。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不征个人所得税,夫妻之间房屋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法律分析 基于买卖、赠与房屋而发生的房屋过户,需要缴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但是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免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后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务必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可以参照常规买卖流程,通常仅需一周左右时间。,(二)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这个过程没有复杂的手续,按照房管局相关要求做析产登记即可。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就彼此对房屋所占的分割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析产的步骤为,第一步办理析产公证,第二步办理转绘,第三步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第四步办理登记手续并缴费,第五步取证。,(三)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析产登记准备的材料如下:第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第二房产证;第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第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第五委托书。,赠与的房产离婚的分配需要确定其赠与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而定,如果是婚前赠与的房产或者婚后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于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其个人;如果是婚后并未明确只增与依法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分割。 法律客观: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结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并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包括办理析产公证、转绘、免征契税申请、登记手续和缴费等步骤。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析产登记需要准备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委托书等材料。赠与的房产离婚的分配需要根据赠与合同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情形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的契税政策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共有份额的情况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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