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清算所有者权益怎么分配 公司清偿所有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所有权权益由股东按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所有者权益是什么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它是企业的资产扣除债权人权益后应由所有者享有的部分,既可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又体现了保护债权人权益的理念。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或者股本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这部分投入资本作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反映。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就是公司的所有权权益,所有者权益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