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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曾受过刑事处罚是否需要告知
释义
    劳动者曾受过刑事处罚的需要告知用人单位。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需要进行前科报告。如实报告仅限于入伍和就业,除此之外,行为人就不再有报告义务。
    一、身上有案子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身上有案子对自己有升学、入伍、就业三个方面的影响。有了案底的人是不能入伍的,在就业的时候,是不能报考公务员,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在企业中应聘的时候,负有如实报告犯罪记录的义务,这可能会影响被录用的机率。在升学方面的影响,目前没有具体的数据。如果是未成年人,那犯罪记录是要封存的,除了不能入伍,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
    二、管制犯罪会开前科吗
    行为人之前被判处管制的属于前科,只要受过刑事处罚的都有前科,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报告义务。
    三、犯罪前科能取消吗
    犯罪前科不能取消。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管罪行轻重、主观恶性大小、是否彻底悔改,均存在犯罪记录,而且终身不能消除。应当注意,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被人民法院予以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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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