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有权依据抵押合同的约定在抵押物上优先受偿。但是,如果贷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抵押权人无权侵占抵押物。此外,抵押物与贷款在法律上是具有分离性的,即抵押物的存在不依赖于贷款的存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五条:抵押权人有权依据抵押合同的约定在抵押物上优先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担保物的种类和价值应当与债权债务关系的性质相适应。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借款合同解除后,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返还借款;抵押合同解除后,抵押权人应当解除抵押权并返还抵押物。 总结:房产抵押物与贷款具有分离性,抵押权人只有在贷款存在的情况下才有权在抵押物上受偿。此外,贷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贷款时,抵押权人无权侵占抵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