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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并分立业务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释义
    

法律主观:
    


    对于经营性企业来说,每个月要缴纳的营业税就是一笔巨大的数字,不少企业也因为营业税过重而有不小的压力。这时企业为了发展需要,就会打算进行税收筹划。那么,营业税的税收筹划如何进行?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如何进行? 所谓 税收优惠 ,是指税法对某些 纳税 人和税收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作出某些特殊规定。从严格意义上讲,税收优惠是税法的组成部分,属于法的范畴,不属于政策的范畴。 1.营业税征税范围 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征税范围在原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基础之上,经过转移、取消和合并之后,最后形成以下八 个税 目: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邮电通讯业。 (4)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 (6)服务业。 (7)转让无形资产业。 (8)销售不动产业和娱乐业。 以上征税范围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税范围的业务称为应税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业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称为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范围的业务称为应税行为。 一些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对于不同的行业,国家还规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 贷款 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等。 2.不属于征税范围的业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征税范围内。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文化部门的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不征收营业税。 (2)所收的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不征收营业税。 (3)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方利润的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4)以无形资产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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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9: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