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按时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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