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有什么情形 |
释义 | 1、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 (3)工人在试用期内提前3每日通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通过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危险,使劳动者违反真实意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制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完成一定任务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绝改正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反真实意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9)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 (10)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严重的; (13)企业转让、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模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减少人员; (14)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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