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构成行政奖励行为? |
释义 | 行政奖励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符合法定的奖励条件和标准。它是行政奖励行为的客观要件。 2、符合法定的奖励形式。行政奖励应以一定的奖励形式表现出来。 3、符合法定的奖励权限。根据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一定的奖励形式只能由一定的行政主体来授予,行政主体不能超 越其权限任意决定授予受奖者某种形式的奖励。 4、符合法定的奖励程序。实施行政奖励,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否则将影响奖励的效力,且影响到受奖者的法定权益。 行政奖励行为的客观要件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奖励标准和奖励条件。进行行政奖励时要符合法定的奖励程序,符合法定的奖励权限,行政主体不能越权奖励,还要符合法定的交易程序,否则该奖励无效。 一、举报赌博有没有奖 对符合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的具体奖励标准是: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赌资在1万元以下的,按100元至50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查获赌资在1万元至10万元的,按查获赌资额的3奖励举报人查获赌资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查获赌资额的5奖励举报人查获赌资在50万元以上的,按查获赌资额的6奖励举报人同一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6万元。 二、定期奖励是以什么为周期 以年度或者聘(任)期为周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开展定期奖励,有关机关(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依据奖励权限制定奖励工作方案,明确奖励范围、条件、种类、比例(名额)、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并予以公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