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代理人是原告的需要房产抵押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诉讼代理人是原告的需要房产抵押吗 如果是经济类纠纷诉讼案件当中担心他人恶意转移财产那么可以申请对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同时为防止债权人滥用诉讼权利,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同时也体现了诉讼权利的公平性,这个时候就有可能需要抵押自己的房子。 二、诉讼代理人是原告的还是被告的 诉讼代理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所以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诉讼代理人只是代理案件,代原告行使诉讼的权利。 三、原告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 (1)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7)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8)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9)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11)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2)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3)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14)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5)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16)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7)胜诉的原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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