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农村有了新宅后,原来的老宅还是自家的吗? |
释义 | 首先看新宅受不受国家政策保护。在农村,因家庭需要找地盖新房的事很常见,就比如儿子结婚娶媳妇盖婚房,实在找不到宅基地甚至占用农地,当初走走关系没人管能够混过去,但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出台,宅基地无证、占用农地等现象建设的房产将不受法律保护,相应的老宅肯定是自家的。 进一步讲,新宅证件齐全,毋庸置疑肯定是受法律保护,还要考虑把房产放在谁的户下。以前在农村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般当儿子结婚后,因为生活贫困,老人会拿出几样简单的生活工具分给孩子,令孩子从此独立去“改灶生火”自力更生,老一辈人称其为“分家”,一般分出去的孩子在后期都会买块宅基地,建房后独立生活。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这种方式也被定义为“一宅一户”制度,原则上要登记到户,一户多宅多余的部分要收回。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年轻人对宅基地没有什么概念,新宅、老宅基本都全部放到老人户下,刚才提到“一户一宅”制度,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有齐全的证件,在后期的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也不会发证,相应城镇化拆迁补助同样也不会拿到。 遇到这样特殊的问题,根据最新《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描述,以前所谓的“分家”要走正规程序,比如你家符合当地分家条件,可以向村集体申请,然后进行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如果能补办到相关用地手续,也可以给宅基地确权,具体还需要看当地实际情况,毕竟集体认可才行。现在农村批地盖房比较困难,把控严格,能不能批那得看运气了。另外,是不是符合分家条件也得根据当地情况仔细考量。 一、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报前,对其所在村组的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农户方可受理,做好批前踏勘、选址到场,审核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2、由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在宅基地交易的时候,买卖双方如果不是唯一住房的,应该参照税务部门的税率收取相关的税费; 3、已建房户旧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的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农村一户多宅拆除补偿标准如下: 1、现金补偿,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的补偿价和集体住房的补贴价; 2、产权互调,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助房屋,对于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其房屋面积,给予其房屋的补贴; 3、自愿退出宅基地,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国家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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