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玩失踪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玩失踪你们,农民工可以起诉建筑商。包工头以营利为目的招聘农民工从事某项工作,包工头与农民工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承担拖欠工资的赔偿责任。 一、工人受伤包工头和老板是谁负责? 工人受伤包工头负责,工人和包工头是雇佣关系。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危害的,雇主应当承当补偿职责,雇员因成心或者重大过失致人危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而在建筑工程中,工地的工人是受包工头所雇令,能够要求包工头补偿相应所形成的丢失的。 二、监理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要求 1、明确各方责任在进场后,我们将建议业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列为各参建单位的考核和信用评价项目,明确施工单位是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监理单位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只有责任明确,惩戒严明,才能促使参建各方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进场后7天内,驻地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劳动报酬的数额和支付办法、违约处罚等,并以工区或班组为单位将劳务合同报驻地办备案,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帐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所在工区或班组、从事工程、劳动报酬、进场日期等内容,并每月一次由项目部报驻地办备案。农民工台帐可用于检查承包人对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施工人员投入情况等。 4、加强对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教育由于农民工总体上教育程度不高,加上法律意识欠缺,造成了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不对等,岗位贡献与报酬的不对等的情况。我们将加强农民工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岗前、班前教育培训,从以往讲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提高农民工的质量意识和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加强农民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使农民工能够自觉维权、依法维权。二是要求承包人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投入,经常性地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5、实行农民工月薪制度根据承包人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将月薪制落到实处,在每月5日前驻地办督促承包人发放上月农民工工资,工资发放完毕后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驻地办备案;承包人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承包人资金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发放的,驻地办可要求项目经理在各工区农民工工资发放表上书面承诺发放工资的时间,并签字盖章,报驻地办备案,作为驻地办到时督查的依据。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规定有哪些 农民工工资有保障了。依据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工人工资支付是不能超过一个月的。对于那些每个月只发生活费年底统一结算的单位,就是违法了,对于违法者,处以5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另外还规定不得代理发放,不得发给包工头或班长,一定要交到本人手中。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工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以及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力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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