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救助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法律分析: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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