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南京公安”公众号里面,点击公众号下方的菜单栏中的“微服务”,然后进入点击页面上方“户政服务”,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居住证办理”进入点击“开始办理”即可进入办理;在“我的南京”APP里面,进入首页,点击下方菜单栏中最右侧的“全部”在政务下方找到“居住证办理”进入,点击“开始办理”即可进入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