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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听证是税务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是较大数额罚款,具体是指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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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