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的犯人在监狱参与劳动给报酬吗 |
释义 | 有期徒刑的犯人在监狱参与劳动不给报酬。 在监狱服刑没有工资,具体如下: 1、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工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因此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的,一般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 2、国家免费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依据相关规定,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但是在监狱内,家属可以打钱到监狱,给服刑人员改善生活,监狱不能强制要求家属打生活费。在押服刑人员向家人索要的钱,只是用来购买一些日用品。 判刑的标准如下: 1、决定是否对犯罪人判处刑罚; 2、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和多重的刑罚; 3、决定对犯罪人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 4、将数个宣告刑合并为执行刑。 综上所述,有期徒刑的犯人在监狱参与劳动不给报酬。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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