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工作几个月了公司突然要求我提供征信报告我可以拒绝吗 |
释义 | 公司要求加班可以拒绝吗?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企业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在法定时限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违反法律强迫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加班需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包括150%、200%、300%等不同情况下的工资报酬。计件工资制企业也应支付加班工资。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法律分析 现在都是法制社会,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公司要求加班可以拒绝吗的解答如下: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一旦加班,争取自己的收入就是合法的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也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已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结语 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加班的条件和补偿标准。根据劳动部的相关意见和《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必要时可以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但在法定范围内,并且违反法律强迫加班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违法强迫加班的要求,并可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寻求解决。对于加班工资的支付,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不同情形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150%至300%的报酬。需要注意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适用上述规定。在法制社会中,保障劳动者权益是重要的原则。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七十五条 收单银行签约的特约商户应当至少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设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二)从事的业务和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未成为本行或他行发卡业务服务机构; (四)商户、商户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在征信系统、银行卡组织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中留有可疑信息或风险信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公司治理良好,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具备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问责机制健全有效; (二)信誉良好,具有完善、有效的内控机制和案件防控体系,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恶性案件; (三)具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从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应当具备有信用卡业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至少1名,具备开展信用卡业务必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全面实施分级授权管理; (四)具备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相关设施和必备的信息技术资源; (五)已在境内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要求的业务系统,具有保障相关业务系统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技术能力; (六)开办外币信用卡业务的,应当具有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资格和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外汇业务资格(或外汇业务范围); (七)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七十三条 收单银行应当加强对特约商户资质的审核,实行商户实名制,不得设定虚假商户。特约商户资料应当至少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或相关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财务状况或业务规模、经营期限等。收单银行应当对特约商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现场调查,认真核实并及时更新特约商户资料。 收单银行不得因与特约商户有其他业务往来而降低资质审核标准和检查要求,对批发类、咨询类、投资类、中介类、公益类、低扣率商户或可能出现高风险的商户应当从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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