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户老人病逝,国家的基本安葬费随他有补偿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老人去世丧葬费的分配并不用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原则上受害人近亲属及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可以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请问2010年死亡的老人政府有安葬费吗 法律分析:埋葬费是给法定继承人的。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发放丧葬费、抚恤金,但是各地丧葬费以及抚恤金标准并不一致,应以当地的规定为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邵阳市农村老人过世有丧葬费吗? 法律分析:农村老人去世有丧葬费。丧葬费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区规定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和生前身份无关,也和收入无关,由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丧葬费可能也有差异,是由死者直系亲属领取。农村老人过世之后,国家丧葬补贴是800元。农村丧葬补贴,也叫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老人病逝,抚恤金是给老伴还是儿女? 老伴去世,抚恤金应当由死者配偶及与其经济关系紧密的被供养人及供养人分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家中老人死亡后有丧葬费吗?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但是丧葬费如果没有用完的可以继承,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无有单位的城镇居民老人去世后国家丧葬费多 丧葬费计算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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