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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