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未签字是否有效? |
释义 | 遗嘱未签字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2款,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签名的自书遗嘱是无效的。被继承人签字的遗嘱也需符合规定,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或亲笔打印,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若遗嘱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应认定为无效遗嘱。 法律分析 一、遗嘱未签字是否有效 1、法定的遗嘱方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5种。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但费用和局限性较大。口头遗嘱效力最低,只适用于病危、空难等危急时刻。目前,自书遗嘱是最基本的遗嘱方式,只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生效力。隐秘性较强,没有费用,缺点是在没有其他生前笔迹对照时,难以排除真实性的怀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2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从法律条款中,不难看出:签名是自书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所以,自书遗嘱无签名的是无效遗嘱。 二、被继承人签字的遗嘱是否效遗 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本案中,被继承人签名的遗嘱内容并不是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或亲笔打印,故该遗嘱不能够认定为自书遗嘱。遗嘱由原告打印交给被继承人签字,被继承人签字时只有三原告在场,并没有其他见证人在场见证。三原告作为继承人并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故该遗嘱的订立形式不合法,应认定为无效遗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2款,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被继承人签字的遗嘱并非由其亲笔书写或亲笔打印,且缺乏其他合法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因此无法认定为有效的自书遗嘱。遗嘱的订立形式不合法,应被视为无效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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