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可以被撤销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允许撤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并且已经办理公证手续的遗嘱。所以只要遗嘱人想对自己的遗产做出新的处分,就可以通过再立一份新遗嘱的方式对已经立好的公证遗嘱予以撤销,要撤销遗嘱的遗嘱人必须在遗嘱撤销后,对被撤销的遗嘱进行公证。 一、房产遗嘱公证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三)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五)遗嘱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二、遗嘱有多个效力怎么分 如果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剩余的四种遗嘱效力是等同的。根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三、遗嘱的概念是什么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继承之初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生效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更改或撤销遗嘱。无需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无需有任何理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初衷。此外,公证遗嘱具有法律证据效力,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或者变更。遗嘱人必须到原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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