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如何在贷款中心办理 |
释义 | 职工应前往贷款原受理网点办理结清资料,若贷款受理网点与房产抵押权利人(可查看贷款合同)为同一网点则可前往该网点一次性办理结清和涂销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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