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发起人发起并签定设立协议。 二、订立公司章程。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办理公司设立前置审批。 五、出资验资 六、申请设立登记。成立公司需要批准的,应在批准后90日内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七、登记发照。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