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对方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是合同纠纷案件,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除了被告住所地法院,还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