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档案调入程序。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2.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3.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