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跟个人交养老保险有关系吗 |
释义 | 工伤赔偿与养老保险无关,而与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有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规,工伤期间员工可领取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领取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等,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福利和伤残津贴。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先行支付工伤待遇,并偿还基金。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是和缴纳的养老保险是没有关系的,和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是有关系的。 1、员工工伤,社保需要支付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如果有伤残者,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者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单位支付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按月支付,工资按照原工资不变。如果有伤残,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或者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支付标准以《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法规来确定。以工伤十级伤残为例: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受伤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5000元。 4、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结语 工伤赔偿与养老保险无关,与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有关。根据工伤等级,员工可获得医疗费、住院生活费等费用,并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需支付工伤期间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需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依据法规确定,如工伤十级伤残可领取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生活费等,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如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不支付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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