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章,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