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职工应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缴费工资基数。同时,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因此,“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广义的工资,很多企业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时未将奖金、补贴等计算在内,是一种违法行为,降低了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侵害了职工社保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