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民享有的申诉权的基本内容如下: (1)申诉的对象: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和 决定;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生效的决定;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针 对于公民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国家机关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决定。 (2)申诉的内容:针对的是国家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 决定、裁定或者判决,或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3)申诉的机关:申诉的机关比较广泛,可以向原机关,也 可以向原机关的上一级机关,以及向国家司法机关或者特定的国 家机关进行申诉。 以上是对什么是公民的申诉权的解答。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第一款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