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法院的确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3、对于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