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填报赡养老人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是指需要赡养的老人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一、父母都是已退休人员子女有抚养费吗 一般情况下能扣除赡养老人费,但是父母都有退休金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故可判断,赡养专项扣除与退休金无关。 二、60岁父母个税怎么扣? 首先,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只要有一个老人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赡养多个老人的话也不能叠加。其次,要看是否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的扣除标准一个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由几个共同赡养人分摊2000元的额度,但是每个人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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