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出资额转让给配偶,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价格协商一致,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法院可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是: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分割与法律规定 离婚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分割与法律规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离婚后,夫妻共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应当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首先,需要评估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债务等。其次,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双方在公司中的权益份额,以及如何分割公司的股权、利润和债务。在分割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外,还需要考虑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员工的利益保障。因此,在离婚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分割中,应当充分尊重法律规定,确保分割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公司的持续经营。 结语 离婚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应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评估资产负债情况,确定双方权益份额,并公平分割股权、利润和债务。遵循公正原则,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和员工利益。确保分割过程合法公正,维护双方权益和公司持续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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