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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区分单位走私?
释义
    单位走私与个人走私的不同主要在于主体不同,然而在客观上表现的行为一般是相同的。那么可以认定为走私的情形有: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
    2.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等。
    一、刑事走私国家物品罪怎么量刑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中国刑法对走私国家物品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走私特殊货物怎样定罪
    走私特殊货物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走私文物、黄金等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特殊货物的对外贸易管制;客观方面是实施了非法携带、运输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三、现行刑法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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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