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们好的房产证上有四个人叫我丈夫,我,我婆婆和公公,现在我要去公证,把我丈夫的那部分给我,是否有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房产公证也是有效的,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员应当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之后双方当着公证员的面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房产证上有四个人叫我老公,我,我婆婆,我公公。现在我想公证把我老公的那部分给我,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房产公证也是有效的,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员应当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之后双方当着公证员的面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我有一儿一女,丈夫去世,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我想改为武我的名字,请问我都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可以到公证机关公证赠与子女房产的合同,再申请过户;可以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买房合同是丈夫的名字,钱是婆婆公公出的,婆婆现在反悔能回去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在一方擅自处置房产时,极易引发纠纷。如果买房人不知道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且已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另一方是无法主张收回的。如果买房人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有,或者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另一方以未经其同意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话,是可以要回房子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是他父母的名字,丈夫车祸去世,我还有居住权吗? 房产证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子是父母亲的共同财产,房产的50%属于母亲。父亲的50%,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奶奶爷爷、母亲和姐妹兄弟。先去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咨询一下是否必须办理继承公证,不用公证的,所有继承人(母亲、子女)一起去办理过户,需要公证的,先和公证处预约公证时间,所有继承人再一起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想买房,但现在我丈夫不在了,不能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买房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个人账户近半年流水对账单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支用贷款。《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第二十七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第二十九条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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