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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案件伤情鉴定,应该怎么鉴定
释义
    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作伤情鉴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作伤情鉴定的情形。”可知,上述四项情形,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的义务主体为公安机关,而非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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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36:42